1.平行承发包模式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情况下进行,可以实行总价合同。
2.施工平行承发包双方的费用风险相对降低;对业主降低工程造价有利、对投资的早期控制不利。
3.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;但业主用于招标的时间较多,业主的进度控制风险大
4.业主招标工作量大;责任和义务多;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。
5. 业主可决定所有工程的承包商的选择;组织与协调工作量大,管理成本高
6.施工总承包合同一般实行总价合同。
7.施工总承包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;开工日期较迟,建设周期长,对进度控制不利。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缺点,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应用。
8.一次招标,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,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小,管理及协调工作量小,对业主有利。
9.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;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;没有合同总造价,是业主承担的风险之一;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,加大了业主方的风险。
10.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、控制和协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,而项目总进度计划的编制、控制和协调及设计、施工、供货之间的进度计划协调由业主负责
11.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对质量控制有利;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,减轻了业主方的工作量。
12.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,对业主不利。
13.业主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小。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。